“莆田系”给我们的提醒
A. “莆田系”承包医院、寺庙的新闻充斥媒体,成为一时的热点。事件再次提醒我们:市场不是万能的,对经济逐利行为放任自流会引发一系列经济、社会问题。
回想若干年前,部队等都有自己的工厂,其中隐藏的经济问题、腐败问题和对战斗力的腐蚀可以想象!
B. 行政、公共、公益性质的主体需要与经济经营创收相分离,干净的剥离附加在其身上的“额外”功能。
有利益就必然有失公允,否则必然导致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之类的“伦理问题”,不光效率低下,而且还会异化、把事情办砸。
在实际中,“单位”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吃拿卡要曾经是很普遍的,也曝出过办案机关非法查扣财产不知去向、办案人员趁机敲诈贪污的案例。
有的地方给单位和公职人员教师摊派拆迁、招商引资等任务,这些不规范不专业的额外任务一定会影响正常的教学和履行公务……
前几天有则新闻,大意是说禁止安排检察官做非本职工作之外的事。这是一个好苗头,其实全社会各个领域都需要这样规范。
有时候有种感觉:
和农民种地养老糊口一样,“单位”对于就职其中的人而言只是个养家糊口或者获取荣华富贵的平台,“单位”的职责、权力成为单位人加挂私货的载体!
为什么会有这种“错觉”呢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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