谈一谈谭谈交通这个事儿,谭谈交通是一档寓教于乐的交通警示类节目,近日被所谓的著作权方维权,从众多平台下线。
到底谁是肇事者,谁在碰瓷呢?
正如有些法律人士做分析的,虽然在节目的制作中,最精华的灵魂的部分是谭警官做出的贡献,但是节目著作权却归电台所有,这让善良的人们感到很失望。
正如谭警官所谈到的李子柒那个事儿李子柒作为IP却没有享受到足够的商业利益,发生冲突,很被动。说白了就是在一开始的股权架构中就被埋下了伏笔,或者说从一开始就被杭州微念套路了是的。有所不同的是,这么一档公益节目也被公司,赚钱为目的的公司给盯上了。
不管是杭州微凉,还是这个成都电台,他们都语法有据,但是为什么舆论却几乎一边倒站在他们的对立面呢,是因为是因为普通大众都没有契约精神吗?并不是,我们尊重法律、崇尚契约精神,我们所反感、厌恶的是有些人、有些机构恶意的利用规则,利用信息的不对等、知识的不对等来套路、利用、白嫖其他人。
在各种套路贷中,放贷者会刻意的构造形式上完整的合法流程和证据来套路不懂法、不知法的人,法律应该保护谁呢?法律就这样被亵渎玩弄吗?
其实这涉及两个层面,一个是形式上的“合法”,另一个是公序良俗。
特别是随着网络的兴起,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,各种大聪明也动起了歪脑筋,恶意的维权诉讼层出不穷,不小心你用的字体、图片、音乐就侵权了。
大家也都知道,有很多机构会低价的获取版甚至冒充版权方,国旗、国徽、甚至黑洞这样的天体被视觉中国打上版权。
恶意的维权者、版权流氓这才是肇事者。不仅浪费司法资源,还破坏和谐,扼杀创新。
相信司法机关肯定有智商来判断和系统的处理这些情况,不被别有用心的人肤浅的形式上的维权牵着鼻子走。
为什么有这么一大堆的专利流氓,版权流氓呢?因为钻法律的漏洞成本太低了,收益却很高。
再回到谭谈交通这个事,著作权当然是属于成都电台的,但是之所以一系列视频能够火,与谭警官这个人,与之前在多个平台的广泛传播和2次创作是分不开的。以前,著作权人不声不响,放水养鱼,现在这些节目已经广泛传播了,就来收割,还祭出版权大旗,这样做很不地道,甚至是卑鄙了,是有悖于善良底线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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